民政部9月9日发布了一个好消息:那个当年收钱后昧着良心给鸿茅药酒发奖的中国中药协会,被民政部连降了两级。
鸿茅药酒真的是劣迹斑斑。2017年8月25日,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健康时报》在第三版对鸿茅药酒有报道,题为《2630次广告违法不止,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报道披露,在过去10年间,据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2018年4月,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披露: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机构的曾对鸿茅药酒发布过以下的处罚公告:鸿茅药酒等产品的宣传广告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说鸿茅药酒劣迹斑斑,没说错吧。就是这样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居然还利用内蒙凉城县公安局跨省到广东抓了一位说鸿茅药酒喝不得的谭医生。也就是这样的鸿茅药酒,居然不久后就获了“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的称号。
大家不要以为这是小说、段子,这么荒唐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2019年12月21日,在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2019年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上,鸿茅药业被授予“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鸿茅药业副总裁鲍东奇则拿下“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
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怎么突然就会成为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呢?
大家纷纷怀疑,中国中药协会收了鸿茅药酒的钱昧着良心乱发奖。中药协起初不承认,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评奖有程序,是按程序来的。而且该协会有章程,评奖不收费。
黑的终究说不成白的。2019年12月26日,中国中药协会在其网站向公众发布致歉函,宣布撤销本次表彰,收回颁发的所有荣誉证书和牌匾。但中药协的道歉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而是舆论所迫,所谓的道歉仍在说谎。
2020年1月20日,民政部披露了中药协利用评奖牟利的黑幕,再次公开打中药协的脸。
民政部披露:经查,2019年3月,中国中药协会与中鸿兴(北京)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鸿兴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撰项目。协会授权中鸿兴公司在中药领域内开展《报告》组稿、招商、设计等工作。2019年10月《报告》(送审稿)编制完成,入编企业29家、入编区域19个。2019年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召开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报告》发布会。会议期间,协会授予鸿茅药业等20家企业“2018年度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授予19名企业相关负责人“2018中国中药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此次活动中,共收取费用84.9万元,支出64.171万元,违法所得20.729万元。
民政部说,中药协不仅收了钱,而且评选表彰没有评选标准和程序,仅根据《报告》中载明的相关企业情况,由中鸿兴公司提出获奖名单,以中国中药协会名义颁发了获奖证书和牌匾。翻译一下,就是中药协授权了一家企业,由企业收钱直接定了获奖的名单,根本就没有正经的评选。
说得再直接一点就是,臭名昭著的鸿茅药酒交钱给企业,企业直接定了鸿茅药酒是“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然后把名单报给了中药协,收了钱的中药协就按照企业的意思出面表彰鸿茅药酒为“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了。
中药协的章程不是说好不收钱吗,中药协不是说评选是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的吗?原来,这些都是假话。
2020年1月,民政部对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中国中药协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9月9日,民政部再次发布消息:鉴于中国中药协会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同时受到民政部作出的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现决定将中国中药协会的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2A级。
连降两级!那么,由4A级降为2A对中国中药协会具体意味着什么呢?
根据民政部2010年12月7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被连降两级后,中国中药协会不能再继续享受上述好处了,真的是大快人心啊。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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